博物馆文物(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作流程
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是全国目前唯一放眼全国三线建设的十三个省、区,全面展示和反映中国三线建设的历史全貌,以全局的角度、历史的厚度、时代的高度,展现三线建设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的主题博物馆。博物馆展厅共三层,三线建设主题展陈占两层,面积5300平方米,展陈内容主要为全国三线建设的历史背景、党中央的决策发动、十三省区三线建设展开情况、三线建设推动发展的中西部城市和重点项目、三线建设的重中之重---攀枝花开发建设、三线建设的调整改造和成就、三线建设的精神传承七大部分。
三线建设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三线建设时期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传承三线建设文化遗产,是保持我们民族文化,连结上辈人和下辈人情感的重要手段。为了使三线建设文物征集落到实处,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攀枝花市政府关于做好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征集流程。
一、成立工作机构
1、三线文物征集工作在“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增设文物及藏品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由市文广新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博物馆馆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攀钢集团公司、十九冶建设公司、攀煤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
2、文物及藏品征集办公室设在市博物馆,具体负责指导市级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开展文物及藏品信息登录、汇总工作,并初步遴选拟征集的文物及展品;实地考证、收集、整理有关文物及展品资料;配合文物及展品征集专家组开展实地调查和展品认定;完善征集手续,开展展品运输、入库登记、整理建档等工作。
3、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本行业、本系统主题馆文物征集办公室,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该行业系统的文物征集工作,并安排1名同志作为文物征集工作联络人。在该方案下发后一周内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上报文物征集办公室。
4、建立由工业类、历史文化类、博物馆类等方面专家和资深管理人员以及史志、档案、党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文物及展品征集专家组,主要负责文物及展品征集的标准制订、目录确认、技术指导、文物及藏品认定、指导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在征集办指导下,按照行业管理条块方式,以相关责任单位为主,先行组织完成文物及藏品征集、确认等工作。
1、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相关机构开展文物及藏品征集工作。
2、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攀钢集团公司、十九冶建设公司、攀煤集团公司、市文管所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其所属单位三线建设时期生产生活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工具、生活学习用品及图片、文稿和证书的征集工作,做好三线文物及藏品的调查登记、提交等组织工作,配合征集办完成藏品确认和完善征集手续。在文物征集过程中,出现新情况要及时与征集办加强沟通联系。
3、各县(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种三线文物及藏品征集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
三、征集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2年10月)。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并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全面部署文物及展品征集工作。
(二)征集阶段(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
1、普查登录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文物及展品征集标准和要求,自行开展普查和信息登录工作,并进行初步筛选,确保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的文物及藏品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
2、定向征集阶段(2013年3月至12月)
征集办在汇总相关单位和部门有关文物及藏品登记信息后,由文物及藏品征集专家组根据登记信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出拟征集的文物及藏品,并对拟征集的文物及藏品进行现场考察或鉴定。对符合征集要求的,办理相关征集手续。
3、重点征集阶段(2014年1月至6月)
根据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展览纲要,重点向有关单位征集定向征集阶段未征集到位的文物及展品。
4、延伸征集阶段(2012年至2020年底)
涉及三线建设的其他省区,开展重点文物征集工作,并根据新征文物,及时调整展陈设计。
(三)建档鉴定阶段(2012年6月至2020年底)。市文物管理局指导博物馆负责对征集到的三线建设文物进行分类、登记、鉴定评级和文物资料的建档等系列工作。
四、藏品征集渠道
(一)网络征集:通过市博物馆网站www.sxjsbwg.gov.cn/长期发布文物征集信息。
(二)定点征集:博物馆每年组织专人对特定的企业和特定的人员(三线企业和三线建设者)进行信息收集和文物征集。
(三)特殊征集:通过市委市政府层面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央文献资料、军工文物等进行特殊征集。
五、征集经费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攀府发〔2010〕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的文物征集保护工作,设立攀枝花中国市三线建设博物馆文物征集专项资金,同时市财政每年划拨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确保文物征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共同管理和实施,市博物馆负责文物的具体征集和按程序确定文物征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报批。
在文物征集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报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实施。
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
2015年3月4日